发布时间:2026-01-03│ 来源:展会信息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财会监督工作精神,落实2025年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部署,根据《西安市未央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未财函〔2025〕285号)文件要求,西安市未央区财政局于7月15日至7月24日对西安市未央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西安未央荣途置业有限公司3家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公告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为确保本次检查高质量完成,未央区财政局成立了以局财会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主抓,会计科具体负责,各科室配合的工作机制,制定印发《2025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西安市未央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未财函〔2025〕285号)文件,确保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二是发布查前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按照省市财政部门2025年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部署,结合检查内容和要求,在区政府网站对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方式、监督电话、联系人等重点事项做了查前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开展查前培训,提升检查水平。检查前,对参与检查工作人员进行法律和法规、执法程序、工作底稿制作、定性依据、检查结论等业务培训,为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四是严格检查要求,确保执法规范。检查过程中,检查组重点核查了被查单位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规,会计基础工作是否规范严谨、会计信息公开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不是真的存在会计造假舞弊等行为,确保检查工作全面细致,不留死角。五是严格检查标准,确保检查质量。按照《财税检查工作规程》,收集证据、制作底稿、形成检查结论,按程序复核检查组工作底稿,编制财政检查征求意见函,征求被查单位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正式检查报告及处理意见,确保了检查发现的问题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充分。六是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廉洁执法。检查组进驻前,向被查单位送达工作纪律书,明确投诉举报渠道和具体方式,自觉接受被查单位和群众监督。七是坚持边查边纠,确保检查时效。针对检查察觉缺陷,检查组及时向被查单位下发财政检查处理意见书,督促相关单位做整改,确保检查与整改工作齐头并进。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西安市未央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西安未央荣途置业有限公司3家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真实、能够客观完整地反映本单位资产、负债、收支情况,会计账簿设置、报表报送、档案管理、会计电算化和内控建设实施方面基本符合相关规定,未发现伪造及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编制虚假会计报表的行为,较好地执行了《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政府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和法规。但通过检查发现,以上3家单位在会计信息质量方面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
(一)会计核算方面。存在会计核算不准确、支出原始凭证不规范、资金支付手续不齐全、账务处理不及时、会计科目使用不正确、调账未作出调账说明等问题。
(二)会计基础规范方面。存在年度会计凭证封面填写不全面,未填写保管期限、会计主管签字、装订人、装订日期等信息,每月记账凭证未见科目汇总表问题。
(三)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存在固定资产登记管理不规范、未定期对单位资产开展盘点等问题。
(四)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方面。存在内控管理制度不健全、未明确各业务环节风险点,建立风险有效应对措施等问题。
(五)项目管理方面。存在项目建设阶段日常监管松懈,项目验收基础资料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局分别向3家单位下达了处理决定,责令3家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规定,抓好监督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按整改期限及时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各单位均能直面问题,举一反三,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截至目前,检查反馈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