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27│ 来源:ob欧宝娱乐网页
为积极响应基金业协会“一司一省一高校”投资者教育专项活动号召,将金融知识普及向基础教育延伸,2026年3月19日,银华基金走进石景山区阳光雨露幼儿园,为近30名幼儿园大班小朋友带来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小小理财家》财商启蒙课。通过生动讲解与沉浸式互动游戏,让孩子们在欢乐中解锁金钱奥秘,学会聪明花钱与财富积累,播下科学理财的种子。
本次《小小理财家》财商启蒙课是银华基金系列投教活动首次走进幼儿园群体,考虑到大班小朋友年龄特点和游戏式学习方式,讲师对课程内容和讲解方式来进行了全面优化调整,利用生动有趣的故事化形式展开讲解,将财商知识融入简单易懂的卡通故事中,同时精心设计更贴合幼儿理解水平的互动问题,让孩子们在轻松愉悦的氛围里感知金钱的概念、学会选择,建立科学的消费习惯和基础财商素养。
活动现场,讲师利用贴近生活的场景化教学与趣味实践展开讲解。“钱是怎么来的?”“为什么有的东西贵有的东西便宜?”银华基金的讲师以孩子们熟悉的零食、文具为切入点,用卡通动画和真实案例,通俗讲解货币的起源、价值与功能,破解移动支付时代孩子们对金钱的认知困惑。
最受小朋友欢迎的当属模拟实践互动环节。在“多彩消费迷宫”游戏中,小朋友们手持“货币”道具,在琳琅满目的“商品”中做出选择,既要满足需求又要控制预算,在取舍间学会区分“必需品”与“欲望品”,掌握理性消费的小技巧。现场幼儿园小朋友们踊跃举手、积极互动,在动手实践操作中加深了对财商知识的理解与运用。
作为长期资金市场重要的专业机构,银华基金始终秉持“以投资者为本”的初心,积极推动投资者教育从孩子抓起。此次走进北京市石景山区阳光雨露幼儿园,是银华基金拓展投教边界、深耕基础教育领域的重要实践,将专业金融知识转化为孩子们听得懂、用得上的成长技能。
未来,银华基金将持续践行“一司一省一高校”活动精神,推出更多形式新颖、内容实用的投教活动,让财商教育走进更多校园,助力青少年提升金融素养,树立科学的财富观与价值观。
投资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基本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等可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当您购买基金产品时,既可能按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您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和本风险揭示书,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本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依据自己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最大限度地考虑自身的风险承担接受的能力,在懂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一、依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中基金、商品基金等不一样,您投资不一样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您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二、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特殊的比例(开放式基金为百分之十,定期开放基金为百分之二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产品除外)时,您将可能没办法及时赎回申请的全部基金份额,或您赎回的款项可能延缓支付。
三、您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所需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确保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1.如果您购买的产品为养老目标基金,产品“养老”的名称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产品不保本,有几率发生亏损。请您仔细阅读专门风险揭示书,确认懂产品特征。
2.如果您购买的产品为货币市场基金,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3.如果您购买的产品投资于境外证券,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4.如果您购买的产品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或者基金合同约定了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在封闭期或者最短持有期限内,您将面临因不能赎回或卖出基金份额而出现的流动性约束。
5.如果您购买的产品为指数基金,请投资者关注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以及ETF(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投资的特有风险。
五、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醒您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您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六、本基金由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依照有关法律和法规及约定申请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许可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已通过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和基金管理人网络站点进行了公开披露。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未来市场发展的潜力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