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21│ 来源:童话智慧园
2026年2月4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6)豫01清申1号裁定书受理河南通宝商务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2026年2月10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6)豫01强清1号决定书,指定河南省豫州中兴清算事务所(有限合伙)担任河南通宝商务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清算组(下称“清算组”)。
参照《企业破产法》规则,债务人所欠员工的薪酬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根本养老保险、根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令、行政法规规则应当支交给员工的补偿金,不用申报,由清算组做出具体的查询后列出清单进行公示。因清算组未能全面接收通宝公司的劳作人事档案等员薪酬料用于核对员工债务状况。为有序推动清算程序,请河南通宝商务有限公司存在上述债务的员工必须于2026年3月27日前至清算组处进行员工债务挂号或使用互联网登录华夏破产才智办理渠道(通道详见附件)向清算组申报债务,以便清算组对员工债务展开会集查询并进行承认。
挂号员工或申报债务需供给自己身份证以及能证明劳作联系、享有员工债务的证明,如劳作合同、考勤记载、社会保险缴费记载、工伤确定决定书、薪酬发放/收取记载、裁定裁决书等证明资料。
(清算组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丰登路大街经三路北31号院1号楼1单元4层7号。联系人:徐女士,联系方式:)